验收对象
验收对象应列明干燥主机及保证成立所需的过滤、排水、冷却和监测装置,并定义入口与出口边界。净供气量、目标压力露点和允许压降需在同一条件下成立,不能分别用不同负荷的最佳结果证明整机满足全部要求。
条件窗口
协议应规定入口温压、气量变化、环境和冷却水的允许测试窗口,并说明现场条件与设计最不利工况的关系。若当天无法达到合同范围,应约定补测或认可的处理办法,不能把凉爽低负荷试机结果直接推广成全年能力保证。
测量规则
提前确定测点、仪表量程与校准状态、稳定判据、周期覆盖和数据采样间隔,明确是否评价峰值及超限持续时间。对吸附系统尤其应覆盖完整再生与切塔,避免仅在露点最低的稳定片段采样,遗漏实际生产可能遇到的质量波动。
结果处置
测试前约定超限、仪表失效、数据缺口和工况偏离时是否暂停、补测或重新开始,并说明责任与复核材料。原始时间序列应与报告一同保存,任何排除时段都写明理由,使双方能够按同一规则重算结果,而非依赖现场口头解释。
现场检查清单
- 把性能指标与设备测量边界写在同一协议。
- 预先确定稳定判据、周期覆盖与峰值规则。
- 约定数据缺失和工况不足时的补测办法。
与实际工况一起使用
记录气量的基准、进气压力与温度、最低管路温度和目标气质,再与设备样本对应。涉及停机、承压或电气操作时,按现场制度和设备说明书实施。